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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22日電)台南市議長李全教被控議長賄選案,台南地方法院預定在今天下午4時宣判,若被判有罪,議長職務及議員身分都會受到影響。

李全教被控與台南市議員郭秀珠搭配參選正副議長時,涉嫌透過6名白手套,向無黨籍及民進黨籍議員期約賄選,被台南地檢署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。

起訴書指出,雖然被遊說的議員全部拒絕,但檢方仍認定李全教等人「行求支持」,已觸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,可處3年以上、10年以下徒刑。

此案因引發台南市長賴清德拒絕進入議會、並遭監察院彈劾而引起社會關注;台南地方法院經過1年多來的審理,預定今天下午宣判。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,若李全教在議長賄選案遭判處有罪,就會失去議長職務,議員職權也會被暫停,不能進入議場開會。

除了這件議長賄選案之外,李全教還因涉及議員選舉賄選案,被台南地檢署及競選對手提出當選無效之訴;台南地方法院在1月21日判決李全教當選無效,李全教提出上訴,正由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審理中。10504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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