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




▲北市一名未成年少女倒追媽媽男友不成,指控遭到性侵。(示意圖/翻攝自YouTube/非本文當事人)

社會中心/台北報導

台北市一名未成年少女因為家庭複雜被送往安置中心,聲稱遭媽媽的陳姓男友2度性侵,一次被開車載到南港展覽館附近「車震」,一次在北投捷運站前公園被摸胸、強吻。但士林地檢署調查時卻聽到少女供稱,「陳男是我媽男友,也是我男友」,並找到少女寫給陳的情書,認定無強制性交情事,將全案不起訴。

檢方調查,少女去年4月某日沒準時回安置中心,在社工人員追問下,透露自己到北投捷運站與陳男會面,而且遭到強制猥褻,還聲稱同年3月被載到南港展覽館附近,在車內被強制性交,她雖抗拒,對方卻回答「很想要」進而性侵得逞。

但陳男到案後辯稱,這兩次見面都是少女主動邀約,且兩人只有聊天,沒有性行為。檢方後來調查少女書信,看到她在給陳男的情書上寫著「愛你不是兩三天」、「一年多來我都深愛你」,又沒有在日記中寫到關於性侵的記載,認定罪證不足,予陳男不起訴。

機車有可疑皮夾報警後怪事發生

滷味沒加辣短褲女當老闆面倒掉

老師打學生巴掌家長告殺人未遂

警一晚開47張罰單又到場被民嗆

23歲女台中購物中心廁上吊身亡

襲胸男道歉公關想呼巴掌仍原諒

鬼遮眼?雙載機車沒煞撞前方人狗

即/射箭隊意外女國中生被射中

駕車闖平交道遭撞女和愛犬慘死

運將送回手機索3百網:我給1千

疑妻女躲藏家暴男開車撞破鐵門

洪秀柱隨扈進特偵假扮飲料小弟

練習沒淨製衣廠空國二女遭穿靶箭射傷

即/久病厭世淡水69歲男墜樓少量T恤製作

2D17DDDF8DC5B65D
arrow
arrow

    bsz91lu30z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